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切实做好2022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确定2022年“5·18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为“博物馆的力量”(The Power of Museums),并指出21世纪的博物馆拥有巨大的潜力和影响力,可以将世界变得更美好。
近年来,我国博物馆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博物馆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在国际层面,博物馆是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平台、文化展示传播的重要窗口,是沟通中外、增信释疑、消弭分歧的文明使者,通过举办进出境精品展览、开展人员交流培训活动、参与国际博物馆治理等,有效提升了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为国家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在国家层面,博物馆是厚植家国情怀的重要场所、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阵地,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国家认同、增强历史自信的文化卫士,通过优化博物馆布局、创新博物馆体制、完善博物馆功能等,有力提升了国家文化软实力,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力量。在社会层面,博物馆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纽带,是彰显地区风貌、提升城乡内涵、拉动文旅消费的文化空间,通过组建博物馆联盟、建设博物馆之城、推广“流动博物馆”等,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将文物资源禀赋积极转化为文化发展动能,为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城市有机更新、乡村振兴发展贡献力量。在公民层面,博物馆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机构、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殿堂,是科普知识、提升审美、浸润人心的精神家园,通过供给优质文化产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分享博物馆发展成果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为提升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贡献力量。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应围绕这一主题,在5月18日前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搭建博物馆与公众沟通互动的平台,加深公众对博物馆的了解与认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本地活动主题和口号。
二、宣传内容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博物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挖掘阐发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的思想体系、丰富的科学文化艺术成果、独特的制度创造,充分发挥博物馆在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中的阵地作用。
(二)着重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策划推出的专题展览和教育活动,展示党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三)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等重大战略,组织实施的文物外展精品项目和引进的优秀境外展览项目,以及博物馆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取得的成果经验。
(四)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以及大运河文化、长征文化、长城文化、黄河文化等中华文明标识建设,在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促进馆际交流协作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实践。
(五)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服务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文化扶贫,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消费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人民群众精神需求、物质需求、社交需求等多层次、多元化的美好生活需要,优化服务供给,策划推出的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面向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服务,使全体人民可以平等享受公共文化发展成果的相关实践。
三、宣传形式
(一)鼓励通过联合办展、交流展览、巡回展览等方式,加强馆际资源整合,提升展览品质。
(二)加强云展览建设,依托互联网与各类新技术手段,打造永不落幕的博物馆。
(三)精心组织配套教育活动,如公众讲座、青少年课程、亲子活动、文化演出、研讨会等。
(四)实施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增强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的辐射力和覆盖面。
(五)创新传播方式,鼓励社会参与,共同做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同时,发挥融媒体传播优势,进一步增强博物馆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
四、相关要求
(一)2022年5月18日当天,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要坚持俭朴、隆重的原则,统一部署、精心安排,积极悬挂、张贴展示2022年度博物馆日主题和宣传口号的旗帜、海报和标语,免费发放博物馆宣传册,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二)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免费开放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尤其是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暂未完全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应实施减免费或其他形式的优惠开放政策。同时,要严格落实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安全预案,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三)做好“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信息交流和总结工作。请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日活动安排。有条件的单位可做好博物馆日活动的声像记录,制作宣传画册,扩大博物馆日活动的影响力。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报送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月26日
联系人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博物馆处 尤越
电话:010-56792127,
电子邮箱:gjwwjbw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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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cha.gov.cn/art/2022/1/28/art_2318_45241.html
来源: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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