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第46号令),为进一步规范文物认定管理工作,及时将市辖区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经研究决定从黑河市文物专家组中抽取专家,成立黑河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国有可移动三级文物和一般文物的认定工作,确保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顺利进行。(黑龙江省黑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 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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