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四普丨有效掌控进度 激发多方力量 多地扎实推进“四普”实地调查工作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3       作者:

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启动特别是转入第二阶段以来,天津、西藏、新疆等地,层层递进、积极部署,激发各方面力量参与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均取得实效。

天津:增强力度周密组织推动实地调查工作

9月6日,天津市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四普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部署推动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

会上,天津市四普办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通报了近期工作进展,对修订印发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作专题辅导,河北区、西青区、静海区、宝坻区普查办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进入实地调查阶段以来,天津市各区普查机构积极行动,普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实地调查阶段是文物普查的中心环节和关键性步骤,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落实天津市四普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集中力量抓进度、抓覆盖、抓质量、抓保护、抓安全,紧紧抓住野外工作的黄金季节,加快复查进度,提高覆盖率,扎实开展全覆盖的地毯式调查。要按照国家文物局最新的工作要求,倒排工期,加大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复查任务。要践行“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的要求,认真梳理各类普查线索,加大新发现力度,确保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普查对象全调查。要组织全体普查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文物局修订印发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严格按照标准做好实地调查工作,强化普查质量控制。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周密组织实施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天津市文物普查工作。

此外,为营造文物普查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天津文博单位、场馆在创新文物宣讲方式的同时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让文物故事走进百姓生活。连日来,天津平津战役纪念馆积极助推文物普查工作,通过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的形式让更多观众参与到文物普查活动中来,提升他们的文物保护意识。平津战役纪念馆讲解员在展厅向前来参观的观众普及此次文物普查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开展问卷调查。问卷内容涵盖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开始时间、目的意义、普查范围和普查任务等方面,现场观众参与热情高涨,反响热烈。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平津战役纪念馆还开展了“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知识知多少”线上答题挑战活动,多方面普及文物普查知识,配合天津市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西藏:在海拔4500米以上新发现文物点300余处

西藏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在海拔4500米以上16个县中,11县已开展实地调查,新发现文物点300余处,复核“三普”文物点205处。

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开展实地田野调查,受制于文物资源分散、交通不便、通信不畅,有些区域人迹罕至等因素,致使普查队员有时需跨越河流、翻越雪山冰川,甚至徒步才能抵达目的地。在平均海拔5000米以上的西藏那曲市尼玛县,普查队员历时50天,拉网式踏查辖区14个乡镇、78个行政村,累计行程近14000公里,总计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256处,其中复核“三普”文物点41处,新发现文物点148处。西藏那曲市普查队队员克服高原反应带来的身体挑战,每日晨出晚归,通过实地走访、访谈当地居民、查阅历史文献等多种方式,发现了大量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物,涵盖从古至今各个历史时期,类型包括遗址、墓葬、古建筑、古民居、岩画、石器等。

目前,西藏各地市、县区共有107支普查队,1037名普查队员参与文物普查工作,已完成我国海拔最高县西藏那曲市双湖县、海拔最高乡山南市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的文物普查任务;启动日喀则市境内高海拔县区实地调查工作;启动阿里地区实地调查工作,普查覆盖率达40%。

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可移动文物普查分队顺利完成阿里地区札达县各级文物收藏单位馆藏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成阿里地区札达县香孜乡、底雅乡、萨让乡、曲松乡等地33处文物保护单位馆藏可移动文物的信息采集及登记建档工作。此次普查在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基础上,新登记建档可移动文物1433件。

根据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在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普查实地调查阶段,西藏普查人员不仅要完成全区4277处文物点的复核,也要对本地区做全覆盖调查,力争做到应查必查、应保尽保。普查工作按普查标准规范采集填报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开展测量、绘图、标本采集、拍照等工作,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同时,为更好地完成此次普查任务,西藏文物部门采取“主体力量+辅助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借助援藏、志愿者、第三方、高校实习生等多方力量,建立以文旅人员为主体、其他人员为补充的文物普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以点带面,让更多年轻人成为生力军,以普查工作带动人才培养,力争建设一支高素质文物人才队伍。

新疆:严格控制质量 加强部门联动 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机制第二次会议以来,各级普查机构深入学习会议精神,积极部署,扎实推进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纬度最北的阿勒泰地区抢抓时间,6县1市同时启动,启动率达100%。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地州充分利用援疆优势和援疆资金,协调、邀请对口援疆省市文博单位、高校广泛参与普查工作,采用购买服务形式引入援疆力量参与普查工作,增加了普查力量。阿克苏、喀什地区立足自身实际,采取集中力量逐县推进的工作计划,确保实地调查工作有序推进。吐鲁番市对吐鲁番盆地北部的天山他地道、突波道、移摩道、花谷道、萨罕道等古代交通要道所在的河谷区域进行了全面的文物普查,取得丰硕成果。

新疆各地(州、市)普查机构根据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机制第二次会议关于进度的要求,结合本地区自身的自然气候条件与文物点分布情况,按照先山区后绿洲、先远后近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推进。吐鲁番、塔城、巴州等地已优先完成山区县的普查,待天气转凉后进入绿洲和沙漠地区进行普查。

自治区四普办严格跟踪问效,建立工作进度通报机制,每周通报各地州普查进度,每月召开调度会掌握全疆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构建上下联动、协同作战、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对前期推进较慢的克州、克拉玛依、塔城、和田、乌鲁木齐下发督办与工作提醒函,督促当地普查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实地普查。截至9月9日,全区共普查文物点5755处,其中复核三普不可移动文物4870处,新发现885处。

自治区四普办先后编制、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资料汇编(上、下册)》,下发《关于规范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的保护与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对三普数据进行反复核实,厘清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构成,对公布名录与三普名称不符等问题作了详细记录。8月中旬启动首轮督导,实地调查文物现状,核对文字描述,查验测绘图纸,交流普查问题,解决普查困难,严格核查事中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先后完成11个地州(市)的一线督导工作。

自治区各级普查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新疆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协调工作机制第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做好普查安全的要求,自治区四普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期间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与安全意识,做好恶劣天气风险预判,加强普查队员安全教育、普查野外应急能力培训,督促各地、州(市)严格落实普查保障要求,为普查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保障一线普查队员人身安全。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发现破坏文化遗产问题线索移交程序》,及时移交自治区文物局文物安全监督处办理普查指导员反馈8处不可移动文物点遭破坏的线索。为确保数据安全,自治区四普办对各地州第三方合作机构进行备案,在实地督导过程中,对各地开展安全保密意识教育、强化第三方机构的数据安全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检查指导。

为践行“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工作原则,拓宽文物保护视野,自治区四普办进一步加强了与各成员单位间的协同联动,先后与新疆军区保障部、自然资源厅、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联合国资委、民委、商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印发通知,就组织实施好四普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相关领域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征集行业文物线索,确保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

同时,全区各级普查机构按照《新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方案》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各地(州、市)、县(市、区)普查机构积极协调当地融媒体加大文物普查相关报道,生动反映了普查工作进展。各普查队员深入各乡镇、村(社区),持续开展四普知识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有效激发了基层群众对文物保护的热情,霍城县、特克斯县群众捐赠了青铜鍑、草原石人等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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